斗南鎮里長候選人涉賄 1收押1交保
2018/11/20 18:3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選前倒數第4天,愈到最後關鍵雲林地檢署查賄毫不鬆手,斗南鎮里長候選人傳涉賄,雲林地檢署今天再押1人、1人交保,其中嚴姓里長候選人羈押禁見、沈姓里長候選人1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李濓、廖志國分別指揮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偵辦雲林縣斗南鎮嚴姓、沈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自11月12日至19日分別通知相關發放賄款的樁腳及數名收受賄款選民到案說明,今天並拘提里長候選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嚴姓里長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一沈姓里長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嚴姓里長候選人是斗南林子里里長候選人、沈姓里長候選人是斗南埤麻里里長候選人。
檢方查獲沈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在選舉競選期間,以1票1000元為對價,向有投票權之選民行賄買票,涉案選民到案後坦承收賄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合計2萬2000元,訊後請回,沈姓里長候選人10萬元交保。
至於嚴姓里長候選人涉及現金賄選案,則透過樁腳以1票1000元為對價,向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買票,經檢察官指揮警調蒐證,拘提嚴姓候選人並傳喚發放賄款樁腳、收受賄款選民及相關證人到案,嚴姓里長候選人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