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被指違法兼職主持政論 怒告求償敗訴定讞
2018/11/09 11: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前所長洪貞玲,前年在臉書PO文指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是「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的電視名嘴」,彭認為洪所言不實,已損害名譽,對洪提告求償200萬元,一、二審都認定屬可受公評之事,判彭敗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洪貞玲確定免賠。
前年7月,彭文正指控洪貞玲涉嫌違法圖利自己升等正教授,洪女在臉書反嗆彭是「因違法兼職而離開台大的名嘴」。彭認為,洪此語將使社會大眾認為他身為大學教授及高收視率評論節目主持人竟違法兼職圖謀私利,有私德問題,損害其名譽,為此控告洪女誹謗並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洪貞玲答辯,當時是彭文正先指責她違法升等教授,她才在臉書PO文說明,並以彭案為對照,認為當時彭擔任台大新研所教授,卻兼職帶狀政論節目,時數超過每週8小時規定,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兼職規定,她只是陳述可受公評的事,言論並無不當。
一審判彭敗訴,高院二審今年8月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今認同二審判決,駁回彭上訴定讞。
刑事部分,彭也控告洪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年10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