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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看屋 「特戰色狼」脫光女房仲洗劫7千元判8年

2018/11/08 14: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受過三棲特戰訓練的男子邵招明,曾藉口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判刑7年半入獄,但他出獄去年又假借看屋,持刀脅迫女房仲,逼她脫光衣物防止脫逃,搶走現金7千元,庭訊仍辯稱無罪,高等法院今依加重強盜罪,仍判他8年徒刑。

邵招明被還押時,仍否認犯案,辯稱「我沒有拿刀犯此案,而且刀上沒有我的DNA,傷口也不吻合。」,一定會上訴最高法院。

判決指出,邵男(44歲)有毒品、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前科,邵男服役時,曾受過三棲特戰訓練。2008年時,邵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持刀壓制學妹,將她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被捕,判刑7年半定讞,2016年5月出獄。

去年3月間,邵男經過宜蘭市某建設公司的銷售辦公室時,發現僅有女房仲一人。邵男起色心,謊稱要買屋看房,女房仲不疑有他,帶他上樓看屋,邵男猝不及防將她推入空屋廁所內,並以摺疊瑞士刀架住脖子,威脅交出財物。

女房仲因極力掙扎抵抗,臉部、脖子、手部等多處遭邵男拿刀劃傷,邵男威脅她交出財物,且為了避免脫逃,逼迫她脫光衣物,女房仲表示錢都放在辦公室,並苦苦哀求,邵才讓她穿上衣物,搶走7千元後逃逸。

警方隔天逮捕邵男,檢方依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一審認定邵前科累累,判他8年徒刑,上訴後,高院今駁回上訴,仍判8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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