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謊稱單身追求大學女同學 遭兒爆料「爸搞外遇」
2018/11/05 15: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王姓男子赴美陪兩子唸書,為追求大學同學詹姓女子,竟謊稱單身,並力邀她赴美,期間,招待她同住一室,出遊還對她牽手、摟腰等親密動作,但王男堅稱並無同睡、或同宿一舍,「牽手、摟腰乃正常社交行為」,但兒子爆料「爸搞外遇」,高等法院認為王男和詹女已屬不正常交往,今判王男應賠妻子陳女40萬元確定;陳女案發後已和王男離婚。
陳女去年提告指稱,未成年子女兩人於2015年7月前往美國求學,丈夫王男陪同到美國照顧其生活起居,她則在台繼續工作,每隔半年前往美國全家團聚。
陳女指出,詹姓女子是王男30年前的大學同學,明知王男已婚,卻於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期間前往美國,並與王男同住一室,兩人出遊期間還牽手、摟腰,已侵犯她的配偶權,請求兩人連帶賠償120萬元。
王男反駁,詹女赴美期間曾到他的美國住處居住,但兩人未同住一室,出遊時牽手及摟腰為正常的社交行為。
詹女表示,王男在大學同學會時表示目前單身,確在追求她,是因為王男力邀,她以為王男早已離婚,才去美國旅遊。
王男兒子則證稱,他知道是爸爸的錯,不是普通的錯,但爸爸已經和詹女分手。開庭時,陳女還提出關鍵錄音,錄音對話中,兒子說,爸搞外遇,媽在那邊像肖ㄟ一樣,還有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出現在家裡,家裡多了一個不該存在的人,王男則對兒子說,爸爸交朋友希望你們給一點尊重。
高等法院認定,王男為追求詹女而佯稱單身,力邀她赴美後,不僅和她出遊時牽手、摟腰的親密舉動外,還和她同住一室,已屬不正常交往,且情節重大,判王男應賠陳女4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