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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取寶吸金案開庭 4共犯稱「利潤差額」是「走路工」

嘉義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快取寶」吸金案。(記者丁偉杰攝)

嘉義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快取寶」吸金案。(記者丁偉杰攝)

2018/11/02 22:04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快取寶」負責人孫岳澤、李欣潔夫妻吸金案,進行準備程序,第一線投資人吳姓男子等4名被告,對於檢方指控收受孫岳澤夫妻「利潤差額」一概否認,稱是孫氏夫妻給他們的「走路工」酬勞,檢方當庭打臉,指吳男等4名被告與孫氏夫妻有共犯關係,吸收下線所取得已兌現「利潤差額」的總計金額,即為違法吸金的不法所得。

孫岳澤夫妻等人涉嫌以「保證月利潤2至7%」等方式誆騙投資人,吸金188億3670萬餘元,受害者約500人,案經檢方調查後,今年3月依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詐欺等罪,起訴孫氏夫妻及第一線投資人共14人,全案爆發之初,孫氏夫妻潛逃中國。

檢方指出,被起訴的12位第一線投資人,負責招攬下線投資,依親疏關係自行決定給予下線1.5至4%月利潤,並從每一筆投資中賺取0.02至3%不等的利潤差額,已構成銀行法中「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罪」等罪嫌。

被控向下線吸金的吳姓、龔姓男子及陳氏夫妻等4人,今出庭時皆否認犯罪,表示「被冤枉的!」希望法官明察秋毫,還予清白,陳男則否認參與投資,指是其妻用他的銀行帳戶與孫氏夫妻進行金錢往來。

對於檢方指控收取孫岳澤夫妻「利潤差額」,吳男等4位被告的共同委任律師反駁說,因孫氏夫妻當初跟被告說這是給他們的「走路工」,被告才會收下,被告拿到的是「走路工」酬勞,並未違反銀行法等犯行,違反銀行法的是孫氏夫妻,孫氏夫妻賺了錢卻逃之夭夭。

檢方今天在庭上提示陳氏夫妻涉嫌違法吸金總額2億7000萬元(不包括買股票及其本身投資),收取「利潤差額」達2000多萬元,吳男、龔男部分因其下線眾多及金額繁雜,尚待時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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