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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OL三度拒絕老闆牽手 竟遭開除還被告...

周姓OL收到張姓老闆傳簡訊來問她「要不要牽手在一起」,三度拒絕他之後竟然就被開除,事後還因為臉書貼文被張男告誹謗。(情境照)

周姓OL收到張姓老闆傳簡訊來問她「要不要牽手在一起」,三度拒絕他之後竟然就被開除,事後還因為臉書貼文被張男告誹謗。(情境照)

2018/10/25 09: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一名周姓OL今年8月收到張姓老闆傳簡訊來問她「要不要牽手在一起」,周女三度拒絕老闆之後竟然就被開除,她離職後在臉書貼文「從來不知道被開除還可以是因為這種原因」,但張男卻認為名譽受辱對此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周女貼文並未指名道姓,就算指述對象是張男也有所依據,並不構成犯罪,將周女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周女因為年輕貌美,張姓老闆曾多次私下詢問「要不要牽手在一起」,但都遭到周女拒絕,最後張男竟然傳簡訊和周女說:「妳不想牽,我也不想被消費,我這輩子沒求過任何人,這次也不例外‧‧‧第三次被回絕,我也不想多說什麼,‧‧‧找個時間收拾一下妳的裝備,我想這次的再見,應該就是永遠不會見了。」將周女開除。

周女對「拒絕牽手」遭到開除感到不解,在臉書貼文留下「從來不知道被開除還可以是因為這種原因」、「但我確實做不到,所以‧‧‧掰~」等內容,並貼上同事幫她拍的一張照片,張男發現後認為名譽受損,告周女誹謗。

周女到案後坦承這些文章和照片的確是她貼在自己臉書的,但她否認貶損張男名譽,且文中沒指名道姓,照片是在公司大樓外面拍的,並不是在公司內,所以是張男自己對號入座。檢察官認為,文中內容不足以辨識張男身分,且就算文章是針對張男,周女的文章也是有所根據,因此將周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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