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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報導「掏空」 眷宅社總經理告《鏡週刊》加重誹謗

眷宅社總經理林耀宗(圖中),今天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鏡週刊》加重誹謗。(記者錢利忠攝)

眷宅社總經理林耀宗(圖中),今天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鏡週刊》加重誹謗。(記者錢利忠攝)

2018/10/24 20:1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針對《鏡週刊》報導,因應眷村改建而設立的「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眷宅社),握有10多億元龐大資產,並轉型投資房地產及企業融資營利,有社員指控眷宅社總經理林耀宗與廠商簽不合理合約,導致社方損失近億元;林耀宗認為相關報導疏於查證,今向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鏡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及撰文記者加重誹謗。

《鏡週刊》近日以「軍眷合作社爆掏空逾億元 檢追高官包庇」、「跟他借錢真容易 墳墓電塔三胎爛地」、「好凱的金主 跟他合作蓋房免出錢」等為題,報導有合作社社員投訴,指林耀宗(前國防部眷服處上校處長退休)亂投資,無保貸款給有問題的公司,疑似買空賣空掏空眷宅社資產,檢調已展開調查。

林耀宗認為相關報導疏於查證,今委任律師楊舜麟向北檢按鈴控告;林耀宗表示,相關社員住宅合作開發工程營建管理合作案,均經社內承辦單位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財務分析及風險評估,並委請律師與鑑價公司擬定合約及鑑價,相關合作案均需經社內理事會討論、議決後才能執行。

律師楊舜麟則表示,對於《鏡週刊》相關報導所提及的合作開發案,林耀宗只是透過承辦單位進行跨部門研討,綜整相關合作案的標的資訊、評估文件後,提交給合作社理事會討論及議決,不是總經理一人即可拍板定案或簽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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