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紅漆討債暗喻「見血」 3男恐嚇罪嫌起訴
2018/10/22 14: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寧波西街一棟民宅,去年9月遭3名年輕人潑灑紅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來自苗栗的謝姓、陳姓、楊姓男子涉嫌重大,將3人約談到案,3人坦承犯案,聲稱因對方積欠友人上百萬元債務,他們才義氣相挺協助討債,並未受人指使,也沒收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3人。
檢方調查,去年9月4日晚間8時許,謝姓、陳姓、楊姓男子特地自苗栗北上,3人帶著紅漆前往北市寧波西街,對著一戶民宅的1樓大門潑灑紅漆,並寫下「欠債還錢」等紅色字體,造成該戶屋主心生畏懼,報警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涉嫌潑漆的3名男子,詢後將3人依恐嚇罪嫌送辦。
據悉,謝姓男子等人應訊時供稱,全案源於債權人的邱姓姪子,曾向開餐廳的涂姓友人抱怨,指一名債務人積欠他上百萬元債務,而後,涂男在一次聚會中,跟他們聊到此事,他們聽完後義憤填膺,自告奮勇北上協助「處理」,純粹是情義相挺,並未受邱、涂或其他人指使,也沒有收受報酬。
檢方傳喚邱、涂到庭說明,涂說確有與謝男等人聚會,但並未教唆他們潑紅漆討債;邱則稱,他得知親戚被欠債百萬元後,只有請3人到債務人住處附近,幫忙發放債務人的本票影本,讓鄰居都知道債務人欠錢不還,絕無要求謝男等3人潑紅漆討債。
檢方調查後認為,謝男等3人以潑紅漆方式討債,是暗喻「見血」,指有「血光之災」,此行為隱含欲加害生命、身體之意,讓人心生畏懼,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3人起訴,至於邱、涂則因無證據顯示有指使謝男等人犯案,依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