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討抱進警局 失戀男PO文引熱議
2018/10/14 16:1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蘇姓男子自稱失戀很傷心,日前在一中商圈街頭以此藉口向陌生女子討抱,未料對方感到很不舒服提告性騷擾,蘇男收到警局通知到案製作筆錄,他為此在臉書自爆表示,「我做錯了,下次不敢抱女生了」,引起網友熱議虧他「人帥沒事,人醜性騷擾。」
蘇男昨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警局寄給他的書函全文表示,之前在一中街對女生說「我失戀了,可以抱我一下嗎?」結果上警察局還做了筆錄,蘇男因此說「我做錯了,下次不敢抱女生了」;由於蘇男不僅將公文全文拍照貼上,連自己姓名地址也都未遮掩,有網友看到好心提醒他,最少個資馬一下。
也有網友回應「沒經過同意本來就不行」、還有人開玩笑說「可能跟顏值還是有關係的吧」、「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轄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則說,這起性騷擾案件發生在今年5月間,當時一名女生到警所報案表示,在一中商圈街頭遇到陌生男子以失戀為由討抱,她根本還沒會意過來就被對方正面熊抱,當下覺得很不舒服才提告。
而警方按流程通知蘇男到案說明,經製作完筆錄確認蘇男行為符合性騷擾要件,已移送社會局裁處;只是案件發生時間距今已有一段時間,蘇男卻又在臉書自爆此事,實在讓人覺得有點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