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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害騎士受傷 小客車駕駛竟辯不知情

騎車陳男綠燈左轉,白色自小客突然紅燈違規左轉。(記者許國楨翻攝)

騎車陳男綠燈左轉,白色自小客突然紅燈違規左轉。(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8/10/14 15:1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騎車行經一處路口時,一輛小客車突然紅燈左轉造成他煞車不及連人帶車倒地受傷,未料對方不僅未下車察看還逕自駛離,氣的他當場破口大罵並報警討公道,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找到高姓車主通知到案說明卻辯稱不知情,但因事證明確仍吃上肇事逃逸等官司。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隊員黃群佑上週獲報,十甲路與旱溪東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到場處理,26歲的陳男向警方說,當時騎乘機車在事故路口停等紅燈,等到綠燈啟動時,突然有一輛白色小客車,從路口旱溪東路左轉闖紅燈,他因煞車不及連人帶車倒地,一度爬不起來,除造成車損身上還有多處擦傷。

未料此時肇事者竟直接開走車子,他實在氣不過才報案,警方隨即著手調閱路口監視器,果見肇事者當時在路口紅燈左轉導致事故發生,並將肇事的56歲的高姓駕駛約談到案,高男表示雙方沒有發生擦撞,他雖聽見碰撞聲但認為與自己無關才離開。

但種種辯解仍然無法否認他的違規紅燈左轉,造成對方反應不及急煞摔倒的事實,訊後全案依刑法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函送法辦;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事故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高男肇逃行為除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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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急煞不及連人帶車倒地。(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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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的機車受損人也受傷。(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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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白色自小客。(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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