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署醫院長陳文鍾捲入弊案羈押113天 無罪定讞獲56.5萬元補償
2018/10/06 21:2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前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2011年捲入署立醫院採購弊案,當時曾被收押看守所,官司纏訟多年,今年5月22日無罪確定,陳文鍾向桃園地院提出聲請刑事補償之訴,法官認為陳文鍾因此案遭到羈押113天,生涯、身心、社會地位、名譽都受到重大影響,審酌他的年收、社會地位等,認為適用最高1天5000元標準,准許補償56萬5000元。
桃園地檢署2011年偵辦署立醫院(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採購弊案,層級最高的為前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被控收賄並讓廠商自訂規格,護航特定廠商取得標案,當時包括陳文鍾有多名署立醫院院長捲入。
黃焜璋一審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20年,二審於今年4月改判15年,全案上訴中;而陳文鍾一審獲判無罪,經檢方上訴後,高院於今年5月駁回定讞,由於陳文鍾因此案一共被羈押113天,他向桃園地院提出聲請刑事補償之訴,法官審酌此案對陳的影響,認為適用最高1天5000元標準,准許補償56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