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前署醫院長陳文鍾捲入弊案羈押113天 無罪定讞獲56.5萬元補償

前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捲入弊案羈押113天後無罪定讞,桃園地院判決可獲56萬5000元補償。(記者鄭淑婷攝)

前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捲入弊案羈押113天後無罪定讞,桃園地院判決可獲56萬5000元補償。(記者鄭淑婷攝)

2018/10/06 21:2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前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2011年捲入署立醫院採購弊案,當時曾被收押看守所,官司纏訟多年,今年5月22日無罪確定,陳文鍾向桃園地院提出聲請刑事補償之訴,法官認為陳文鍾因此案遭到羈押113天,生涯、身心、社會地位、名譽都受到重大影響,審酌他的年收、社會地位等,認為適用最高1天5000元標準,准許補償56萬5000元。

桃園地檢署2011年偵辦署立醫院(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採購弊案,層級最高的為前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被控收賄並讓廠商自訂規格,護航特定廠商取得標案,當時包括陳文鍾有多名署立醫院院長捲入。

黃焜璋一審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20年,二審於今年4月改判15年,全案上訴中;而陳文鍾一審獲判無罪,經檢方上訴後,高院於今年5月駁回定讞,由於陳文鍾因此案一共被羈押113天,他向桃園地院提出聲請刑事補償之訴,法官審酌此案對陳的影響,認為適用最高1天5000元標準,准許補償56萬5000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