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阻賄選金流掃蕩地下通匯 2波查扣不法所得近5億
2018/10/04 17:03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警政署為防堵賄選及暴力介入選舉,配合高檢署及各地區檢察署自上月15日起,連續實施2波「掃蕩地下通匯專案」行動,總計執行到案地下通匯業者72人,扣押不法所得4億9067萬餘元,查獲帳上匯兌金額達86億756萬餘元。
警政署分析,此次專案緝獲的地下通匯模式包括3類:利用合法商業模式的外觀如倉儲物流業、仲介業等,以其本業跨境業務的便利性附帶經營地下通匯;或為詐欺集團內部透過地下通匯方式洗錢的水房;此外,亦不乏專營地下通匯的不法業者,其抽取的傭金約匯兌金額的千分之3至百分之2間。
通匯往來地區以台灣及中國之間最多,並遍及香港、澳門、菲律賓、泰國、柬普寨、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等東亞地區。
警政署表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為近年國內最重要且影響國家未來至深之選舉,政府絕不容許賄選行為敗壞選風,因此執行「掃蕩地下通匯專案」行動,以阻斷可能的賄選金流,釜底抽薪防杜賄選案件發生。且地下通匯列為我國洗錢犯罪最高風險的類型,為下個月我國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評鑑的重點,這次動員全國各警察機關掃蕩地下通匯,將有效防堵不法賄選資金流竄,並爭取台灣在APG洗錢評鑑的最佳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