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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師花百萬想學通靈驚覺上當 媒介女子涉詐被起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趙女涉犯詐欺取財罪,近日偵結依法將她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趙女涉犯詐欺取財罪,近日偵結依法將她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9/24 17:0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女子趙思涵與母親均為吳易翰創辦的基隆市心廟工程隊信眾,2013年9月,趙母得知陳姓同事出車禍,找來女兒宣稱看到陳女後面有兩隻鬼,要她花錢祭改,更介紹吳男給陳女認識。吳男佯稱陳有通靈體質,花268萬元拜師就能學會通靈,陳女事後驚覺被騙,向調查局檢舉。基隆地檢署審理後,認為負責媒介趙女涉犯詐欺取財罪,將她起訴。

檢調調查,男子吳易翰與妻子李麗華在基隆地區經營基隆市心廟工程總隊,趙女及其母親都是吳男的信眾。4人共同利用前往廟宇求助的信眾有生活、身體或經濟上不順利及失意,內心無助而判斷能力降低時,利用鬼神之說影響信眾,吳男及李姓妻子再以神明載體或是分靈自居,假藉神明旨意,巧立名目詐財。

2013年9月,趙母得知陳姓同事在同年7、8月連續出了兩次車禍,見有機可乘,告知陳女自己的女兒會通靈,可以「問事」,幫忙解決無形的問題;趙女則稱陳女被兩隻鬼跟,所以才會諸事不順,只要祭改就會好,祭改的費用96700元。

趙母見陳女半信半疑,母女2人更找來吳男及妻子說服對方,讓陳女交出10萬元支票,隨後趙母更以讓運勢更為順遂作為包裝,要陳女繼續參加心廟工程活動;吳妻更宣稱陳女身具「三太子」的靈,須參加靈動班,最後又說陳女有神明的使命,必須拜師學通靈,拜師費需要268萬元。

陳女因無那麼多積蓄,先交付38萬元支票兌現後,在開立12張支票給吳男等人,但事後卻發現,根本沒辦法通靈才知上當,向基隆市調查站檢舉,案情因而曝光。

去年11月吳姓夫妻被基隆地方法院依觸犯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趙母的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3月。

趙女到案時向檢察官否認犯行,而吳男仍自稱是無極至尊神明的分靈,有幫陳女驅鬼;趙母則承認有拿了2成的驅鬼費用,並介紹女兒及吳姓夫妻給被害人認識。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趙女涉犯詐欺取財罪,近日偵結依法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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