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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拉進廁所逼口交 家長控訴學校三大疏失!

小帆爸媽出面指控校方有三大疏失。(記者王冠仁攝)

小帆爸媽出面指控校方有三大疏失。(記者王冠仁攝)

2018/09/18 18:49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25歲李姓男子以送手機遊戲虛擬寶物為由,透過網路認識12歲少年小帆(化名),相約碰面趁機將小帆拉進廁所強逼口交。小帆爸媽今天出面指控,聲稱校方至少有三大疏失,甚至懷疑學校有息事寧人之嫌。

小帆爸媽指出,本月15日是禮拜六學校不用上課,但有部分老師到校處理校務。下午2點多案發後,跟小帆一同會見李男的林姓、陳姓同學急忙通報老師,老師趕到廁所後李男已逃跑,老師初步詢問小帆事發經過後,其中黃姓輔導主任居然以「不要再跟這些壞朋友聯絡」為由,要小帆刪除手機內與李男的對話紀錄並將其封鎖,再要小帆與林姓、陳姓同學「趕快回家」。

小帆家屬還說,小帆等人3點多離開學校後,校方仍遲未報警,等到下午5點多時才再打電話給小帆,要小帆率林、陳兩人回學校詢問細節,期間還提供麵包、鳳梨酥及開水給小帆食用;但小帆遭李男強逼口交,跡證都在口腔內,此舉等同在滅證。

此外,當晚6時許,校方才「首次」打電話給小帆母親,小帆母親匆忙趕到學校,發現事態嚴重但校方仍未報警,黃姓輔導主任居然說「犯嫌已滿18歲是成年人,必須要由家長帶小孩去報警」才可以。

小帆家屬氣憤地說,校方事後聲稱讓小帆吃東西喝水是要安撫其情緒,但為什麼案發後不立即安撫,而是要小孩先自行離去,數小時後再找小孩回學校安撫?從2點多案發到6點多報警,中間有近4小時空窗期,害警方錯失逮人良機,如果再有被害人受害學校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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