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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治審判到竄改筆錄…法官越判越輕 傅崐萁越罵越難聽

被判刑解除花蓮縣長職務的傅崐萁今天早上在縣府慷慨激昂呼口號。(記者花孟璟攝)

被判刑解除花蓮縣長職務的傅崐萁今天早上在縣府慷慨激昂呼口號。(記者花孟璟攝)

2018/09/13 18:5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炒作合機股票案,前天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8月徒刑確定,他今天卻指控台中高分院的法官、書記官竄改筆錄,「這是個不公不義的違法判決」,還宣稱監察院已於今年8月糾正台中高分院,不過,台中高分院否認有此糾正,所謂的竄改筆錄,實際上是證據重新編號,不影響審理,也不影響傅的訴訟權益,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對傅崐萁越判越輕,他罵法官卻是越罵越難聽,去年6月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輕判他8月徒刑,他質疑是「政治審判」,判決確定之後,他又罵「竄改筆錄」,令外界看得一頭霧水。

傅崐萁於2003年間擔任親民黨立委期間,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纏訟至今已13年,且有「越判越輕」現象,從4年6月一直減輕至8月,台中地院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3年6月,卻被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只判9月,還是被最高法院發回,去年6月更二審改判8月,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全案終於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台中高分院去年6月更二審輕判8月時,傅崐萁仍相當不滿,上訴「力爭清白」,他痛批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是「政治審判」,更二審法院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竟然只減1個月,而未依實務慣例減刑二分之一,故意讓刑度定在8個月,也不宣告緩刑,讓他一定要入監執行,政治意圖非常明顯,要斷他「從政之路」,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他又改罵台中高分院的法官與書記官「竄改筆錄」,對於司法人員,此一指控相當嚴重,也相當難聽。

至於台中高分院對他「越判越輕」的原因,更二審判決書指出,傅崐萁等人已拿出1483萬餘元,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和解,據此判刑1年4月,另外,訴訟達12年(2005年8月起訴,至2017年6月更二審宣判),又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與罪犯減刑條例,減輕刑期二分之一,只剩下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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