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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改高層灌人頭會員緩起訴 黃國昌踢館、北檢接招

明天將升任高檢署檢察官的周士榆(前排右),今天在擔任北檢發言人的最後一個上班日,首次代表北檢出面接受黃國昌(前排左)等人所提交的抗議函。(記者錢利忠攝)

明天將升任高檢署檢察官的周士榆(前排右),今天在擔任北檢發言人的最後一個上班日,首次代表北檢出面接受黃國昌(前排左)等人所提交的抗議函。(記者錢利忠攝)

2018/08/28 10:3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針對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等5人,被控蒐集並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而獲台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一事,身為告發人之一的立委黃國昌,不滿北檢所做出的緩起訴結果,今率眾至北檢抗議,並批北檢濫權瀆職;明天將升任高檢署檢察官的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則首次出面接受抗議函,並稱該案還沒確定,仍會送高檢署再議。

黃國昌等人今早於北檢抗議指出,國體法修法將屆1周年之際,北檢針對他們於去年12月26日告發的棒協、羽協、網協、泳協、網協換票互灌人頭會員舞弊案,竟罔顧此事的重大公益性,偷偷給予這些敗壞體改的犯罪行為人緩起訴處分,根本是濫權瀆職,令人無法接受;黃國昌並要求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就此案公開與他辯論。

明天將升任高檢署檢察官的周士榆,則在擔任北檢發言人的最後一個上班日,首次代表北檢出面接受黃國昌等人所提交的抗議函;周士榆表示,「我只是來接受民眾陳情,不是來做任何說明,因為這邊(指北檢大門前的抗議)不是立法院質詢,我們是接受人民的陳情,我們要傾聽人民的聲音」。

周士榆表示,檢方內部有一套監督機制,本案檢察官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是依個別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緩起訴的決定是否適當,不是任何一個人、一群人或團體可以決定,我們必須加以尊重,且這個決定(指緩起訴處分)也不是已經確定的決定,仍會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周士榆說,「社會上有任何的聲音,我們會研究、會檢討,但本案是我目前所知道,違反個資法處罰最重的司法決定。」

根據北檢的緩起訴處分書提及,檢方考量陳太正等5人並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項規定,予以5人緩起訴處分,期限1年,各須繳30萬至75萬元不等處分金。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持麥克風者)表示,檢方內部有一套監督機制,個別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緩起訴決定是否適當,不是任何一個人、一群人或團體可以決定。(記者錢利忠攝)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持麥克風者)表示,檢方內部有一套監督機制,個別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緩起訴決定是否適當,不是任何一個人、一群人或團體可以決定。(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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