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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對你做不好的事」直播主撲倒男網友 事後竟控性侵

一名女性直播主控告顏姓男網友指侵她,但顏男表示是女方撲倒他,坦承摟抱否認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今予顏男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一名女性直播主控告顏姓男網友指侵她,但顏男表示是女方撲倒他,坦承摟抱否認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今予顏男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8/08/17 21:4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38歲顏姓男子在網路直播軟體「SKOUT」認識一名16歲直播主小婷(化名),今年3月,小婷在台中一家速食店直播說:「誰先找到我,我就跟誰走」,顏男花2小時開車到台中搶得第一後,將小婷載回新北住處,事後卻被小婷指控趁她服用憂鬱症藥物後,意識不清醒時指侵,但因小婷警詢、偵訊供詞不一,顏男則稱是對方主動撲倒他,坦承摟抱否認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今予顏男不起訴。

顏男到案後表示,透過「SKOUT」認識小婷,先前兩人已私下見面過一次,有送過手機給她當禮物,今年3月2日晚間8時許,小婷開直播稱,她剛從醫院出來,打了鎮定劑,誰先找到她,她就跟誰走,他覺得這樣不好,還在直播回她:「欠罵」,後來小婷就私訊問他:「我離家出走,可以收留我嗎?」才會開車到台中去找小婷,因不知道要去哪裡,最後把小婷載回住處。

顏男說,回到住處後,小婷主動親他,還自己脫光剩下內褲,說:「我要對你做不好的事」,他承認有摟抱小婷跟摸胸,對方不但發出呻吟聲,感覺很舒服,還主動把他撲倒在床,他回稱兩人不能發生關係,若她想要,可以幫她,才會伸手去摸她下體,但後來發現對方「大姨媽」來,就停手了,隔天上午他送小婷回台中,路程中小婷還拿他手機進行直播。

警詢時小婷表示,顏男稱家中火沒關、貓沒餵,才會跟他回家,進屋後她跟貓玩,顏男卻走進對她公主抱,聲稱會愛她一輩子,接著脫掉她的衣褲指侵,她怕有生命危險不敢拒絕;偵查時卻改口說,當天發生的事她都不記得,也忘了當時是否是經期。

檢方認為,小婷前後供詞不一,縱使服用憂鬱症藥物,但仍能直播與網友互動,還在顏男住處玩貓,認定其意識狀態未達不能抗拒狀態,顏男遭控乘機性交罪僅有單一指述,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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