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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發言人楊舜欽酒駕 繳10萬元換緩起訴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9日晚間酒駕被警方攔查,測得酒測值每公升1.07毫克,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楊緩起訴,條件是繳交國庫10萬元。(資料照)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9日晚間酒駕被警方攔查,測得酒測值每公升1.07毫克,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楊緩起訴,條件是繳交國庫10萬元。(資料照)

2018/08/17 10:3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本月9日晚間與前同事聚餐,席間飲用多杯威士忌,而後仍駕車上路,在行經萬芳交流道時被警方攔查,測得酒測值每公升1.07毫克;台北地檢署考量楊犯後坦承不諱且無前科,今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楊緩起訴,條件是繳交國庫10萬元。

記者致電楊舜欽,他僅低調表示:「不回應」。

檢方調查,8月9日晚間6點半至9點半之間,楊舜欽與前同事在大安區復興南路某餐廳用餐,席間飲用多杯威士忌,但楊仍駕車上路,於文山區信義快速道路下萬芳交流道時,當晚近11點被文山警一分局警員攔查,當場測得酒測值每公升1.0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庭訊時,楊舜欽坦承酒後駕車,對於自身錯誤行為感到懊悔;檢察官調查後,考量楊犯後坦承不諱且無前科,今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在3個月之內支付國庫10萬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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