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踩煞車害乘客摔死 公車駕駛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2018/08/14 17: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余姓客運車駕駛105年5月間,駕車行經基隆市忠一路與孝二路時,被控突踩煞車,害未坐穩的李姓乘客摔死。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他。
起訴書指出,余姓客運車駕駛105年5月間上午10時許,駕駛客運公車,沿基隆市仁愛區忠一路往孝二路方向行駛。
余駕車行經基隆市忠一路與孝二路口時,從右側第二車道貿然想要右轉,適逢有輛機車突然減速,余見狀踩煞車,導致車內李男因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公車地板上突起物,受有外傷性腦出血等傷,經送醫急救,4天後傷重不治。
余否認有任何過失,他強調,案發時他專注駕車往前行駛,轉彎時有放慢速度並準備隨時煞車,因前方有機車竄出,他只有輕踩煞車,並無任何過失。
檢方依客運公司提供肇事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與車內行車紀錄器,仍依涉犯業務過失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