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求復合被拒 po前女友裸照還公布媽塔位、侵網路改自傳
2018/07/16 18:4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李姓電腦工程師向前女友小蘭(化名)求復合被拒,竟在網路公佈小蘭姓名、住處等個資,連她媽媽塔位也公開,還侵入她的網路求職履歷,把自傳改成:「接受多人性交36D兼職」等,騷擾長達2年,威脅小蘭「只要你愛我」,新北地院判這名恐怖情人須賠償80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小蘭從2009年交往,2014年6月協議分手,李男因挽回被拒,2個月後竟在網路部落格上,拿小蘭姓名當標題,撰寫露骨性愛日記,醜化對方說:「向來都跟新公司對你最好的單身同事做愛後,看能不能當男友,年齡大小不拘,順眼就好,幾年後就離開,能把到喜歡的就當成長期玩伴,玩玩就好不必認真!」
離譜的是,他還公布小蘭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住所、工作地點附近地標及公司名稱、兒子就讀學校及年級、小蘭父親工作場所,甚至連母親塔位安放處也不放過。
不僅如此,李男還將小蘭裸露上半身照上傳到LINE動態消息處;2015年間又數度傳訊恐嚇:「你裸照外流還有性愛影片的事,我傳訊息跟你爸說了」、「我不在乎多少人看過你的身體,被多少人玩弄過,只要你愛我」等。
李男騷擾行為持續到2016年,除到各網站留言,揭露小蘭個資外,還把存放小蘭裸露上半身照的網址設為連結,供他人讀取;最恐怖的是,他竟侵入小蘭履歷自傳,竄改成「自認身材不錯可連續高潮,接受多人性交36D兼職」等,還把裸照網址貼在裡面,向多家公司投遞求職。
小蘭氣憤求償100萬,李男否認犯行,法官斥責他是電腦工程師,明知網路散佈速度快且廣,僅因復合被拒就騷擾對方長達2年,所涉網站類型多種,導致小蘭日後將承受個人私密照及資訊廣為流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