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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馬術教練貪嘴! 偷吃同事整包蝦餅判罰3千元

宜蘭縣一名林姓男子偷拿同事蝦餅回家,被對方控告竊盜,挨罰3000元。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宜蘭縣一名林姓男子偷拿同事蝦餅回家,被對方控告竊盜,挨罰3000元。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18/07/15 15:18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在宜蘭縣某游泳池擔任救生員的林姓男子,見泳池管理室有一包蝦餅,即使旁人多次提醒蝦餅是另名黃姓女同事所有,但林男仍在下班時整包帶回,黃女發現蝦餅遺失後,控告林男偷竊,宜蘭地院因此判決林男需判罰3000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為宜蘭縣某溫泉游泳池同事,去年9月間,林男見管理室有包蝦餅,多次向在場同事表明想拿來吃,但在場的吳姓同事向林男說,「蝦餅是黃女的,要吃前須問過對方同意」。

去年9月15日,林男又向吳姓同事稱「孩子回來,要把蝦餅帶回家」,當天下班時,林男稱「要把蝦餅拿走」,吳姓同事誤以為林男已取得黃女同意,於是將管理室內的蝦餅遞給林男帶回,黃女發現後,憤而向警方控告林男偷竊。

檢方偵查時,林男坦承取走黃女蝦餅,但否認偷竊,林男辯稱,「吃人家的蝦餅未告知黃女是我的錯,我會跟她道歉並買還給他」,宜蘭地院傳訊證人吳姓同事,指黃女因東西時常不見,才將蝦餅暫時寄放管理室,且林男取走前,她還多次提醒蝦餅是黃女所有,要吃得經過她同意。

宜蘭地院依據證人及林男供述,認為林男利用不知情吳姓同事執行竊盜,為間接正犯,雖犯後坦承事實但否認竊盜犯意;竊取蝦餅價值約新臺幣100至200元,尚未賠償黃女或達成和解,衡量林男學歷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畢業,現擔任馬術教練,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判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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