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圖利包商200多萬 公路總局工務員與包商被訴
2018/07/12 20: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公路總局第五區養工處曾文段黃姓工務員涉侵占使用工程包商租用的2支智慧型手機與門號,圖利自己與家人;葉姓包商未依規定雇用勞安管理人員、僅用人頭充數,黃員還包庇圖利包商、不予罰款。台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黃、葉兩人。
台南地檢署接獲檢舉於今年2月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發現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黃姓工務員(45歲)涉嫌圖利廠商,傳喚黃員、葉姓包商(65歲)等15人,認定黃、葉2人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
檢方調查,黃員從2011年間起擔任葉某得標部分工程的監工人員,包括曾文工務段106年省道綠美化改善工程、106年台3線319k-329k段綠美化改善工程、106年省道台20線等2路線路容維護、105年度省道綠美化改善工程等4項工程,黃員在監工過程中涉嫌包庇放水。
檢方表示,黃員明知葉某以人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充數,且無勞安人員常駐工地的疏失,在履約期間稽核上涉嫌放水、違法估驗,甚至與包商共同偽造署押、印章及印文,圖利包商。統計上述4工程稽核缺失該罰未罰及違法核發估驗款項共有248萬多元。
此外,工程完工後,黃員還要求包商續辦公務用手機2門號,其中1門號還提供家人使用,涉侵占公有財物,合計侵占金額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