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彰化縣議員葉麗娟、歐陽蓁珠被起訴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選前震撼彈!彰化地檢署去年底偵查彰化縣多名現任、前任議員的助理費案,今日全案偵結,認定國民黨籍員葉麗娟、民進黨籍議員歐陽蓁珠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另外,民進黨藉前議員、現任溪湖鎮長楊福建和民進黨籍現任議員陳秋蓉,檢方認為無貪污不法意圖,但涉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予緩起訴1年,各向公庫支付200萬與100萬元。
起訴書指出,葉麗娟擔任第13屆至第18屆議員,查出於第16任內時,利用女兒同學與其老公、其老公之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用身分證資料,提報為人頭助理,讓議會把助理補助費薪資匯入葉麗娟帳戶,在第17、18屆任內則浮報羅姓和謝姓助理薪資,涉嫌詐領助理費與工作獎金218萬元,但繳回80萬。
歐陽蓁珠擔任自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間,聘請楊婦擔任公費助理,月酬金呈報4萬元、2萬4000、2萬月元,實際上每月以現金給付薪酬1萬2000元,要求楊姓前助理將帳戶裡薪水匯回,做為貼補紅白帖、廟宇慈善機構捐獻金等,5年多來向縣議會詐得92萬餘元,並辯稱純粹是對她的「贈予」。
溪湖鎮長楊福建也被控,擔任議員期間短報聘用人員,實際聘用4人,卻只提報2至3人,不過,他也把所領取的款項都發給助理,有時不足還會自掏腰包發放。
首屆擔任議員的陳秋容則被控告虛報未擔任助理人為公費助理,經偵查補助費用也都是發放給實際聘用的4名助理。
檢方認為楊福建、陳秋蓉2人無詐領意圖,但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予2人緩起訴一年,楊福建要支付公庫200萬,陳秋蓉要支庫公庫100萬。
對於被起訴,葉麗娟與歐陽蓁珠均都說,尚未收到起訴書,不願對案情多發表意見。楊福建則覺得委屈,認為8萬助理費都是花在助理身上,絕無中飽私囊;陳秋蓉說,對制度不清楚,才導致作業疏忽,但絕不貪汙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