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板寫100萬!食藥署稽查員索賄358萬判刑4年半
衛福部食藥署前副稽查員陳文雄,自2012年起以可協助通過國際GMP標準(PIC/S GMP)鑑定為由,向人人化學等9間製藥廠索賄,甚至在黑板寫「100萬」,收顧問費358萬餘元,事後除給予指導還洩漏查廠秘密;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他敗壞官箴,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4年6月。(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前副稽查員陳文雄,自2012年起以可協助通過國際GMP標準(PIC/S GMP)鑑定為由,向人人化學等9間製藥廠索賄,甚至在黑板寫「100萬」,收顧問費358萬餘元,事後除給予指導還洩漏查廠秘密;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他敗壞官箴,因他認罪繳回貪款可減刑,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從2009年起,衛福部的前身衛生署公告,各製藥廠要從2015年起全面完成實施國際GMP 標準(PIC/S GMP )評鑑,若不符合就不能生產,而陳文雄的業務就包含藥廠稽查、撰寫及彙整查廠報告、審核缺失改善報告等。
2012年起,他因缺錢花用,向人人製藥、中生生技、新喜國際、派頓化學製藥、漁人製藥、德山製藥、威力化學、光南製藥及東洲化學製藥業者暗示,要求擔任顧問,甚至在黑板寫下「100萬」;業者為求順利通過,避免遭刁難,陸續在咖啡廳、人行道或高鐵等地交付「顧問費」共358萬餘元。
陳文雄收錢後除給予藥廠「指導」,幫助業者通過評鑑事項,甚至在食藥署機動性查廠時,洩漏時間及查察內容,讓業者提早準備。
陳文雄坦言收賄,其律師主張,陳只是臨時人員,無法定職務權限,雖有收錢但他是以自己知識、經驗指導,就像補習班老師指導收的補習費,不具對價關係,並請求依刑法「情堪憫恕」減刑。
合議庭認為,他是代表食藥署負責藥廠稽查等工作的公務員,廠商也是顧慮這身分,才會交錢,希望陳在職務上幫忙予以通關,雖認罪繳回貪款可減刑,但其行為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廉潔,無可憫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