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刀逼前女友拍裸照性侵 渣男辯:幫她檢查菜花
2018/07/04 17:02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陳姓男子把前女友小咪(化名)帶到友人的鐵皮屋,持剪刀恐嚇脫衣,隨後再拍下裸體及私密處照片要脅,強行性侵得逞。法院開庭時,陳男否認犯行,還辯稱小咪想檢查有無菜花,才請他拍下私密處照片,離譜辯詞不被法官採信,仍遭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4年1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4月7日晚上至小咪上班的卡拉OK消費,隔天凌晨1時許與小咪一同離開,陳男把小咪帶到沙崙海水浴場旁、朋友的鐵皮屋,一進屋就賞小咪兩巴掌,並亮出剪刀恐嚇:「若不自己脫,就要用剪刀刺。」
小咪嚇得脫光,陳男隨即拿出手機拍攝,再將小咪推倒性侵,直到凌晨4時許,小咪藉口要叫小孩起床,陳男才終於放人。
小咪離開後立刻驗傷報警,陳男得知後竟把拍攝的不雅照傳給小咪,恐嚇:「我傳Facebook給你兒子看,看我敢不敢!」小咪機車坐墊也遭人割破,她懷疑是陳男所為,嚇得再次報警。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小咪想看私處有沒有長菜花,才讓他拍攝裸照及下體,「這種情形下,我怎麼可能和他做?」
但法官認為,照片中小咪肢體瑟縮,並試圖以手遮擋三點,應該不是自願被拍,且小咪若要檢查私處,手機自拍模式即可自行檢查,根本不須要陳男幫忙,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
陳男事後雖已獲小咪原諒,但因他有公共危險前科,犯後也不認罪,合議庭認為態度不佳,依恐嚇、強制罪判刑4月、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另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