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台助選指鄭永金「撈8年還不夠」 范振宗無罪定讞
2018/07/04 16:2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新竹縣長范振宗4年前指出,當時的縣長候選人鄭永金在縣長任期內「撈8年還不夠」,被控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一審判范5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去年3月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認同二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2014年新竹縣第17屆縣長選舉,范振宗為尋求連任的邱鏡淳站台助選,同年9月28日,范振宗在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宣稱:「鄭永金臉皮很厚,撈不夠嗎?撈8年還不夠,還要回來撈嗎?」還說:「要吃掉幾百億不可能啦!還是有可能喔!炒土地嘛!叫鄭永金站著發誓,吃過人家的工程款、有炒地皮者,就發毒誓,看他敢嗎?」鄭永金控告范違反選罷法,檢方偵結起訴。
范振宗答辯,鄭永金承諾只要當選就發放老人年金,但新竹縣政府已負債300餘億,哪來的財源發放,而且他是以疑問句質問鄭永金「撈、炒地皮、吃工程款」等語,並邀鄭發誓有沒有此事,言論可受公評,不應有罪。
一審新竹地院認為,范振宗的言論已損害鄭永金名譽,影響他人投票的正確性與純淨性,依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不實事實」罪,判范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褫奪公權1年。
二審高院則認為,范振宗的言論,涉及鄭永金是否適任,具有高度公益性,且涉及民間對鄭財力雄厚等相關傳聞,這是自願參選的鄭永金無法迴避的問題,范的發言內容雖有臆測性,但並非全沒根據,儘管傷害鄭的名譽,但對選舉公平性的影響很小,以此判刑,可能會妨害言論自由,並引發寒蟬效應,因此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已依各項證據詳細說明判無罪的理由與心證,未違背法令,檢方上訴空言指二審未詳盡調查,缺乏理由,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