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案賠償與和解金入帳 4048位原告每人最多獲賠9000元
2018/07/04 10:16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表示,強冠案2442萬8400元和解、賠償金已全數入帳,共22校4048位原告裡,每人可獲3千至9元不等;消保會表示,很慶幸原告能獲實質賠償,但最終和解或賠償僅幾千元,與原求償金額每人9萬元落差極大,擔心對無良業者嚇阻性不高,對此落差深表遺憾。
消保會指出,賠償金分發將行文至各校提供公款帳戶,再透過銀行轉帳,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作業。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科長梁明圳、衛福部食藥署科長陳柏菁、高市消保處主任消保官殷道乾,今天也專程出席說明會,並對消保會的努力表示肯定與支持。
消保會說明,本起案件原告多達4048人,一審訴訟過程中有3811人同意和解,每人獲和解金新台幣6000元,另160人一審判決獲6000至9000元不等賠償。
一審後仍有77人未獲理賠,消保會提出上訴繼續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在能為學校師生爭取實質賠償考量下,最終接受每人3000元之和解賠償方案。
消保會表示,訴訟過程中不論是和解還是法院判賠,金額與當初請求金額落差甚大,本會深感遺憾,但慶幸的是,消費者可實質獲得賠償,在高雄地方法院的法拍協助下,終於實際應賠理賠金全數入帳。
消保會也對行政院消保處、衛福部食藥署及各縣市消保官,於本次案件為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發聲,全力支持消費團體訴訟進行,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表達最高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