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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市長乾爹」替業者行賄高官 前桃園市政顧問判刑6月

桃園市政府前市政顧問鄭義雄。(資料照)

桃園市政府前市政顧問鄭義雄。(資料照)

2018/06/30 22:5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75歲桃園市政府前市政顧問鄭義雄、58歲前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收賄包庇高亨公司違章工廠問題,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終結,鄭義雄在偵查階段就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5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交付賄賂罪判處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王允宸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判處4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而行賄的47歲周姓業者則被判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判決指出,高亨公司為建築鋼筋加工製造廠商,2013年9月間在桃園市平鎮區農地闢建違章工廠,2年後被桃園市政府聯合查報小組查獲未有工廠登記,依法要求停工並開罰,之後高亨公司委託代辦業者處理卻遲未獲准,擔心工廠被拆除才找上鄭義雄,請他幫忙牽線、引薦時任經發局副局長的王允宸,而當時鄭也稱「王是會收取賄賂之人」。

判決指出,周姓業者先給了鄭義雄5萬元作為酬謝,兩人於2015年7月23日中午,邀請王允宸到市府附近某熱炒店餐敘,席間直接告知「目的」,結束後周姓業者將裝有10萬元現金的茶葉,交給鄭代為轉交給王,事後鄭還打電話提醒王「茶葉要放好,這樣聽懂喔」;後因工廠又被開罰,周、鄭多次找王抱怨、質問,高亨公司申請案最後還是被駁回。

王允宸開庭時曾說,下班後發現茶葉裡有現金,一開始想要退還,但因鄭義雄是「市長乾爹」,怕被誤會不給面子、不幫忙處理,後來就是「一念之貪,拖了幾天就麻痺了」,後來有拿這筆錢去繳帳單費用,堅稱沒有收受賄賂及對價關係。

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證物,認為王允宸確實曾對鄭義雄說「如果沒處理好怎麼敢拿」等語,痛斥他身為公務員卻貪圖利益,且犯後狡辯,審結判處他4年2月徒刑;而鄭義雄對外自稱鄭文燦乾爹、玷汙公務員節操,雖坦承犯行但拒絕給予他緩刑,與周男都判處6月徒刑。

案發後,鄭義雄被拔除市政顧問一職,王允宸則被免職。

前桃園市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

前桃園市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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