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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貼標籤、放話涉違公投法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獲不起訴

幸福盟告發陳英鈐違反公投法,台北地檢署認定不構成,今將陳英鈐不起訴。(資料照)

幸福盟告發陳英鈐違反公投法,台北地檢署認定不構成,今將陳英鈐不起訴。(資料照)

2018/06/29 11:2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選會先前通過3項反同婚公投案,引發熱議,下一代幸福聯盟指控,中選會主委陳英鈐疑受特定團體的壓力,主動發新聞稿,對「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公投議題,貼上「婚姻平權」公投案的「標籤」,為此,幸福盟告發陳英鈐違反公投法;台北地檢署認定不構成,今將陳英鈐不起訴。

今年5月14日,幸福盟赴北檢按鈴告發時表示,陳英鈐身為中選會主委,應獨立且中立,更應務實將公投主文公告給大眾,不帶個人意識形態,讓人民於連署及投票時不被誤導,落實公民的權利,但陳卻透過各種手段,對人民公投案「貼標籤」,並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涉違反公投法第35條規定,以非法之方法妨害人民公投連署及投票的權利。

今年4月17日,中選會初審通過3項與「婚姻平權及同志教育」有關的公投提案,分別是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所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所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以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幸福盟對此指出,中選會為公投的行政單位,並無實質審查職權,不宜透過媒體針對人民公投案進行內容評論,任何發言應客觀回歸到公投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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