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他住國軍英雄館17年拒搬挨告 二審敗訴需賠139萬

依判決估算,宮泰安佔住32個月,需給付128萬元房租,加上館方兩次律師費總計為139萬5000元。(圖擷取自Google街景)

依判決估算,宮泰安佔住32個月,需給付128萬元房租,加上館方兩次律師費總計為139萬5000元。(圖擷取自Google街景)

2018/06/25 08: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鋼鐵大廠燁輝公司副總宮泰安長期租住高雄國軍英雄館,一租就是17年,而3年前館方公告不再提供長租方案,要求宮泰安租約到期後就要搬走,但宮泰安夫婦卻不搬,國軍英雄館一狀告上法院,高雄地院認為宮男拒不搬離屬無權佔用,應將房間清空返還,並需自2015年11月起,「按月給付國軍英雄館4萬元房租」以及一、二審律師費11萬5千元,全案確定。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國軍英雄館提告指出,宮男在該館長租十多年,該房租金按月計算是每月1萬3000元,雙方最後一次簽訂租賃契約是在2014年10月20日,約定租期從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但因軍方在2015年欲落實《國軍英雄館管理辦法》中服務國軍等規定,於2015年3月6日張貼公告租期屆滿後不再續租給長期租賃住宿者,先後以公文照會單及律師函告知宮男,但宮男在租約到期後拒絕搬遷。

英雄館強調,宮男並非與國防相關人員身份,佔有房間造成館方損害,所以提告要求宮男搬離,並以該房每日定價3400元計算,要求按月給付10萬2000元房租,以及館方為本案聘請律師所花費的律師費用5萬5000元。

對此,宮泰安則認為自己是良善承租人,沒想到英雄館不再續租,而他懷疑館方仍提供他人長租服務,不租給他有違「平等原則」,而自2015年11月1日起因館方拒收他繳交的租金,已將該月起至隔年4月底為止的房租以國軍英雄館為受領人之名義提存於法院,強調自己並沒有任何違約。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館方在租賃契約屆滿前就數度通知宮男不續租,為「合法終止租賃契約」,至於租約屆滿後租金怎麼計算,法官指出,高雄國軍英雄館鄰近高雄熱門觀光景點,生活機能佳,館內垃圾及公共區域另有專人負責清潔,以月租1萬3000元核算是嚴重低估,每月租賃行情應以4萬元才適當,判宮男應按月給付至遷出為止,另需支付館方律師費用5萬5000元。不過宮男不服上訴,二審再度敗訴,合議庭維持一審原判決,另判宮男需支付英雄館二審聘請律師的費用6萬元,全案確定。

依照判決估算,宮泰安佔住32個月,需給付128萬元房租,加上館方兩次律師費總計為139萬5000元,宮泰安受訪時表示不服判決,指稱租金在法規有上限,並說:「法院判了我不搬也不行,一個月4萬我也住不起啊!」宮泰安指稱,英雄館在合約到期前為了逼他們搬走故意「整修8樓」,讓他被施工粉塵、噴漆影響而罹患支氣管及皮膚炎,事後他另對經理與英雄館提告傷害,目前還在打民事官司。針對宮泰安說法與判決結果,英雄館則以不希望影響商譽為由拒絕受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