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友人無照借車撞死 檢:車主應負連帶責任

少年酒駕騎機車載人,撞上計程車後,彈飛撞破超商玻璃,送醫不治。(記者吳仁捷翻攝)

少年酒駕騎機車載人,撞上計程車後,彈飛撞破超商玻璃,送醫不治。(記者吳仁捷翻攝)

2018/06/20 13:2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林男把機車借給無駕照的朋友,未料友人飲酒失控撞上計程車,送醫不治身亡,法官日前認為車主林男應負連帶責任,判刑4月,引發網友熱議,對此,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王碩志20日指出,沒有駕照即推定為不具駕車能力,林男明知友人無照,卻還把機車借給他,就得負責。

王碩志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須通過測驗後才能駕車,換言之,沒有駕照在法規上不具駕駛能力,車主林男明知友人無照,卻把車子借給他騎,最終導致意外身亡結果,依法有責;反之,若林男可證明已盡查驗友人駕照的義務,縱使注意仍無法得知他無照,就可主張免除借車過失責任。

不過,本案林男友人有酒後駕車,王碩志認為,就算林男可證明已盡查驗駕照義務,但明知友人飲酒,卻還把車借給他騎,容許他酒駕,恐也須負過失致死刑責。

王碩志呼籲,車子借人前,應查證對方有無駕照或飲酒,否則一旦出車禍,恐將連帶吃上官司。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