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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無共犯? 北院裁定射箭教練羈押不禁見

在台北市華山藝文中心附近授課的37歲陳姓射箭教練,酒後向女學員求歡不成,陳竟將女學員掐死,數日後再以菜刀分屍並將屍塊再往陽明山丟棄。(記者王冠仁翻攝)

在台北市華山藝文中心附近授課的37歲陳姓射箭教練,酒後向女學員求歡不成,陳竟將女學員掐死,數日後再以菜刀分屍並將屍塊再往陽明山丟棄。(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8/06/18 23:5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野居草堂」的37歲射箭教練陳柏謙,向30歲高姓女學員求歡遭拒,竟勒斃高女後分屍,晚間遭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認為本案應無共犯,但陳男涉犯重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陳男承認犯行,且依分屍刀械、死者屍塊等證據,以及警方從陳男住處搜到死者的包包、證件,認定他涉嫌重大,且在台灣地區並無房屋等資產,逃亡可能性甚高。

此外,陳男犯下殺人案後,將死者大體分屍,運往陽明山區隱匿丟棄,還清洗分屍用的刀械、塑膠墊,顯然害怕犯行被發現,有湮滅證據的行為,足以認定有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

不過,北院認為,檢警目前採集到的事證,並不足以認定有其他共犯,陳男應無串證的可能信,沒有必要禁止他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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