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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警察還藉媒體抹黑 惡男「無中生有」被判蹲苦牢

王男誣告警察,還向媒體投訴,法官認為無中生有,依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王男誣告警察,還向媒體投訴,法官認為無中生有,依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18/06/17 12: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王姓男子前年1月違規停車被中市員警陳天相取締,他當場威脅警察「給你撞下去」,事後又誣告陳員施暴成傷,再向媒體爆料指責警察執法過當,台中地檢署勘驗員警密錄器畫面,卻發現王男瞎掰扯謊,裁定陳員不起訴,反而依誣告罪起訴王男,王男於法院審理時仍堅稱警察施暴,法院認為王男「無中生有」,「訴諸媒體宣洩情緒,嚴重浪費司法資源」,判處10月徒刑,如判決確定,他必須入獄蹲苦牢反省。

判決書指出,王男前年1月12日下午違規停車,中市一分局西區派出所的員警陳天相取締時,王男竟威脅並驅離警察,「你(陳員)不走,我給你撞下去」,陳員回稱「你給我撞看看,我如果沒給你開槍,你再試看看」,王男怒氣沖沖,不斷質問陳員為何「拿槍要開我」,並拒絕簽收罰單,翌日跑到新竹求診,持「左肩及左膝挫傷」的診斷書,向新竹市警方控告陳員施暴傷害他。

王男還向媒體爆料指控警察施暴,媒體也依據王男說詞,探討員警執法是否過當,不料,台中地檢署勘驗警方提供的密錄器畫面,發現陳員沒有任何施暴之舉,檢察官質問王男傷勢的來源,王男一度改口說,左膝是舊傷,檢方據此裁定陳員不起訴,王男則依誣告罪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王男仍宣稱陳員強推他的肩膀成傷,不過,法官勘驗密錄器,卻見王男靠近陳員想看罰單內容,陳員要求王男退後一步,王男卻大聲叫嚷「不要推我,你剛剛是不是推我?」,陳員答覆「我推你幹什麼?我不會去推你」,錄影畫面沒有王男宣稱的推打施暴過程,只有王男企圖栽贓,重複叫嚷「不要推我」,據此依誣告罪判處徒刑10月。

王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不但堅稱警察施暴,還拿出兩則新聞報導,宣稱陳員的長官(西區所所長)出面道歉,足以證明陳員施暴,台中高分院卻認為,王男深具權利意識,對自己權利受損勢必捍衛到底,如真被推打成傷,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強烈反應?新聞報導是王男向媒體爆料並剪輯而成,王男說詞也與事實不符,不足以採信。

二審認為王男「無中生有」,大費周章誣告警察犯罪,並訴諸媒體宣洩情緒,嚴重浪費司法資源,讓員警面臨刑事處罰的危險,又始終否認犯行,量處10月徒刑妥適,駁回王男上訴,全案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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