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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報廢朋友車賺5千元 被判罰金9萬元

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報廢車場。(記者楊政郡翻攝)

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報廢車場。(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8/06/12 12:3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張姓男子的轎車撞損,向37歲陳姓友人詢問是否有熟識的維修廠,陳男很熱心幫忙,找人拖吊至台中市神崗區某保修廠,可是陳卻假冒車主張男身分,把車子報廢並獲得5千元現金,張男到維修廠詢問車子情形,得知已報廢「啊」的一聲!陳男被依偽造文書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不法所得5千元沒收或追徵。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張男的轎車在2016年元月間,因碰撞而損壞,向陳男詢問是否有熟識的維修廠,陳男找神岡區某維修廠來拖吊,並請老闆估算維修價格,張姓車主並交行照給陳保管,表示維修廠可與陳直接聯繫後續維修事宜。

而翌日維修廠報價維修費要10萬元,陳表示要問一下車主,可是卻一直沒有下文,後來陳說車主認為維修費太高,要報廢了,就由陳與環保公司連續報廢事宜,報廢之後,張姓車主有過來詢問車子情形,老闆告知已報廢了,張男現場「啊」的一聲,表現很驚訝!

被告陳某否認偽造文書,他說有經過車主同意,因維修費太高,車主同意其處理報廢事宜,環保公司來牽車,他簽讓渡書時還當場打電話給張姓車主,詢問身分字號,可是都被車主否認。

而具環保公司人員作證,他們去牽車一直認為車主就是被告,事後張姓車主過來,很納悶且不悅說車子只是要修理,怎會變成報廢!

法官認為被告罪行名確,至今雙方還未和解,否認犯行,判處3月徒刑,不法所得5千元沒收或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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