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案 二審上午宣判受矚目
2018/06/07 07:0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海軍金江艦雄三飛彈誤射案,造成「翔利昇號」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等3名被告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據了解,2016年7月1日上午8點30分許至下午5點許止,海軍金江艦計畫實施「海軍艦艇及監偵、飛彈部隊甲操測考」(簡稱甲操測考),由於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中士高嘉駿等3人,因疏於督導、注意,誤射雄三飛彈後,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案發後國防部賠償被害人及其遺族3千多萬元,且雄三飛彈造價昂貴,巨額賠償及飛彈毀損花費均屬民脂民膏,竟因被告3人一時過失無端耗用,至今未分擔賠償,也僅高認罪,仍依3人過失程度,判許博為1年2月有期徒刑、陳銘修2年徒刑、高嘉駿1年6月徒刑。
許等人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上午9點30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