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灣首宗!向中漁船索賄百萬包庇越界捕魚 海巡貪官判刑

海巡署第九海巡隊分隊長黃文哲等4名公務員索賄判刑,圖為2013年「閩獅漁06372號」越界捕魚被查扣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海巡署第九海巡隊分隊長黃文哲等4名公務員索賄判刑,圖為2013年「閩獅漁06372號」越界捕魚被查扣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8/06/02 17:5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海岸巡防署第九海巡隊分隊長黃文哲與妻子陳文君等4名公務員,向中國福建「閩獅漁」船隊索取每月台幣100萬元賄款,再以「螃蟹」作為巡防艦艇暗號,洩漏巡防勤務給對方,掩護包庇漁船越界捕魚,這不僅是台灣第一起跨境向中國船家索賄的貪污案,也讓台灣海防門戶洞開、公務員貪腐丟臉到中國,台中高分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判處黃文哲等人5年7月不等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文哲是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九海巡隊分隊長,其妻陳文君是第三海巡隊辦事員,林黃財為中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小隊長,徐良吉為第三海巡隊隊員(以上已解職或退休),負責取締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可驅離或扣留越界船舶,如扣留船舶,可處100萬至1000萬元罰鍰。

黃文哲從2000年起,有多次取締中國福建手石獅市「閩獅漁」船隊經驗,遂與其妻陳文君合謀索賄,由黃文哲於2012年到中國接洽「閩獅漁」船隊,雙方約定每艘漁船每月索賄台幣10萬元,以10艘計算,每月100萬元,黃文哲再透過2名台灣漁船船家違法架設的無線電,發送海巡隊勤務表給對方,並承諾這10艘漁船越界捕魚,如被海巡隊查獲,可以僅驅離而不扣船罰錢。

雙方達成協議,黃文哲夫妻拉攏林黃財,林黃財再拉攏徐良吉參加,將巡防勤務表洩露給「閩獅漁」船隊,黃文哲甚至以「螃蟹」為海巡艦艇暗號,大小螃蟹分指是大小型艦艇,傳訊息「白天小心一點,我怕小螃蟹會干擾你們?至於大螃蟹,全部被我蒸熟吃掉了,哈哈哈」,用戲謔態度誇耀自己有能力處置海巡大型艦艇,無恥與貪腐言行令人搖頭。

同年8月,「閩獅漁」船隊匯款21萬元人民幣給黃文哲,兌換台幣為96萬6000元(匯差而不足100萬元台幣),由黃文哲等4人瓜分,台中地院一審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與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黃文哲5年7月與3月徒刑,其妻陳文君判處2年7月與3月徒刑,林黃財判處2年5月與4月徒刑,徐良吉判處徒刑5年與4月徒刑,其中,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判刑部分,都可易科罰金。

黃文哲夫妻等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雖撤銷原判,但仍判處4人與一審相同的刑度,僅林黃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部分,從4月改判3月,全案能再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