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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保險員私吞保費 再騙保戶加碼購新保單

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2018/06/01 19:2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0多歲的陳姓女保險員,遭控侵占保戶的儲蓄型保單保險金,保戶期滿後察覺有異質問陳女,對方竟又用話術誆騙保戶匯款加碼轉投保另一保單,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嫌起訴陳女。

起訴指出,陳女2006年招攬齊姓母女投保「安心儲蓄養老保險」,要保人每年繳交20萬6800元,連繳三年,期滿可領回期滿金66萬元,第一期保費自齊母銀行帳戶自動扣款轉入保險公司帳戶,第二期保費則由齊女直接轉帳入陳女私人帳戶,第三期保費齊家母女則直接交付41萬3600元現金給陳女。

2012年保險期滿後,齊家母女才領回近18萬元,詢問保險公司才得知兩人僅繳交第一期保費,未料向陳女質問,陳女竟推稱:「保險公司弄錯了」,公司現在有一更好的保單產品,鼓吹母女加碼轉換保單,齊家母女信以為真,又轉匯7萬元給陳女,事後陳女人間蒸發,詢問保險公司才發現根本無此保單,母女才驚知被騙,泣訴「把陳女當朋友」。

檢方調查,陳女偽造齊家母女簽名,以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20萬6800元,用作繳交齊母第二期保單費,第三期保費收款後未幫忙繳付,齊女則是第二、三期保費陳女都未代繳。

庭訊時,陳女否認犯行,堅稱「是公司弄錯了,真的可領回66萬元」,檢方不採信其供詞,認定陳女侵占母女第三期保費41萬3600元,另又詐得7萬元,共計48萬3600元,陳女涉嫌侵占第二期保費部分,因已逾追訴時效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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