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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句「偷來暗去」挨告不起訴 謝龍介:言論自由的展現

謝龍介因一句「偷來暗去」被告上法院。(資料照)

謝龍介因一句「偷來暗去」被告上法院。(資料照)

2018/06/01 20:16

〔記者王捷、邱灝唐/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去年以一句「偷來暗去」,形容高雄市府與封測大廠日月光在排放污水一案中有曖昧往來,被高雄市府一狀告上法院。不過,台南地檢署以可受公評之事為由,不起訴處分;謝龍介也說,這就是言論自由的展現。

知名已故導演齊柏林2013年的作品《看見台灣》,空拍揭發台灣多項環境問題,其中1件就是高雄後勁溪遭日月光半導體K7廠排放廢水污染。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去年6月認定高雄市府裁罰計算基礎有誤,應另做適法處分。謝龍介也於數日後,在電視節目上以「偷來暗去」評論高雄市府和日月光之間有些曖昧往來,而這句話也讓他被告上法院。

對此,檢察官認定此事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屬可受公評之事,尤其告訴人為直轄市政府,應對他人就公眾利益的批評言論有較高的容忍程度,謝龍介也提出前高雄縣長楊秋興「不樂之捐」之說,讓檢察官認為言論並無誹謗之意,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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