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奶手連抓3辣妹 遭判處5月罰款15萬
2018/05/31 22:46
首次上稿 16:21
更新時間 22:4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葉姓男子見胸部大的貌美女子就忍不住想摸,4天內,接連對3名女子伸魔爪,還跟進女廁內抓奶,行徑囂張。基隆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15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葉姓男子今年1月間某日下午1點,在基隆市「寶雅生活館」見年輕小雨(化名)在館內購物時,上圍突出傲人,朝他迎面走來,竟伸出左手,摸小雨胸部,葉不僅對小雨襲胸,還無端大罵小雨:「妳是賣淫的」,嚇得小雨趕緊結帳,落荒而逃,向在隔壁購物的媽媽求救。
小雨母親獲知後,帶著女兒返回寶雅生活館途中,遇到正要離去的葉男,質問葉:「你為何摸我女兒胸部還罵人!」想不到葉竟回罵:「妳女兒就是賣淫的」,小雨母親忍無可忍報案提告。
2天後,葉嫌跑到基隆市文化中心,見女學生趴在桌上睡覺,露出修長美腿,用手刷過女學生大腿外側,被坐在女學生後方的簡姓同學發現,通報管理員報案。
想不到葉嫌惡性不改,摸完女學生2天後,又起淫念,在基隆市麥當勞見到長相亮眼的小萱(化名),前凸後翹,竟尾隨她進入女廁,趁她要關上廁所隔間門時,伸右手摸小萱左胸,小萱被摸後,趕緊關上隔間門後鎖住,確定葉離開後,才趕緊跑出來向在外頭打掃的員工反映後報案。
法院認為,依我國社交禮儀,胸部、大腿都不是他人能任意碰觸的身體部位,未經女子同意而刻意加以碰觸,足以引起女子嫌惡感。
葉為逞一己之慾,接連對3女子襲胸、摸大腿,顯見他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造成3女子心理陰影,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各判他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15萬元罰金;他辱罵小雨賣淫的部分,另觸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5天,得易科1萬5千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