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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前妻蔡郁璇售屋所得 高國華遭地院駁回

高國華(右)因外遇陳子璇(左)與蔡郁璇離婚。(資料照)

高國華(右)因外遇陳子璇(左)與蔡郁璇離婚。(資料照)

2018/05/31 09:4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補教名師高國華2010年外遇同為補教老師陳子璇後,與前主播蔡郁璇離婚;後因高未如期給付贍養費,遭蔡聲請法拍祖厝,最終由高的第一任妻子何女得標。而不甘的高也對蔡反制,提告要求給付出售房屋所得,請求分配台中西屯區店面售出後之淨利2分之1、即150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駁回高請求,可上訴。

高國華委任律師日前開庭時提到,依據離婚協議,蔡郁璇售出該店面後並扣除買價後之淨利2分之1,應非配給高,但蔡拒付才會提告。據悉,售屋後所獲淨利為3000萬元,高主張有權分配1500萬元。

但蔡郁璇委任律師反駁,高國華違反離婚協議在先,蔡才依約行事;該份協議提到,「高若未履行協議內容,房產任由蔡處置,而房屋賣價清償貸款後,由蔡取得剩款並處置」,否認指控。此外,律師也說,高、蔡另曾簽下一份公證契約書,雙方約定,台中店面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出售,否則高要將房子移轉到蔡名下,一旦高拒絕移轉、則要付5000萬違約金,但高離婚後拒絕理會,蔡才會售屋,因此高已違約在先,自然無權請求分配。

案經法官審理,稍早駁回高國華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高國華、蔡郁璇自相識到相交,再從佳偶變怨偶之過程;高2001年外遇曾在補習班擔任助理的蔡,導致與師大英文系班對、首任妻子何女離婚,而蔡2年後產女。

豈知高2010再度外遇,這次對象則是同在補教界教導英文的前空姐陳子璇,當年7月還被拍到「深情喇舌照」,喧騰一時;高第一時間雖強調已經離婚、否認偷吃,但遭蔡出面否認打臉。不過,兩人之後談妥離婚條件,隔月30日正式簽字離婚,他也順利在隔年5月2日與陳低調公證結婚。

至於外界也好奇兩人離婚條件為何?曾盛傳,蔡郁璇因獲高國華贈與9000萬豪宅、1000萬現金以及台中西屯區店面等,才願意簽字;但女方基於「保密協定」、拒絕證實,男方同樣拒答。

而蔡郁璇之後又因未如期拿到贍養費,以「給付扶養費」名義、向法院聲請拍賣高國華位於北市金山南路50年祖厝;前3拍均流標,最終由首任妻子何女出面,上月27日以7687萬元得標。

高國華前妻蔡郁璇。(資料照)

高國華前妻蔡郁璇。(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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