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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再婚她不爽 誣告新妻教唆殺人判賠15萬

前夫王男另娶熊姓女子為妻,劉女控告控告熊女教唆王男製造假車禍殺她,反被控誣告,判賠15萬。(資料照)

前夫王男另娶熊姓女子為妻,劉女控告控告熊女教唆王男製造假車禍殺她,反被控誣告,判賠15萬。(資料照)

2018/05/30 16:3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女子與王姓男子原本是夫妻,曾於車內吵架出車禍,2人離婚之後,王男另娶熊姓女子為妻,卻惹惱了劉女,控告熊女教唆王男製造假車禍殺她。檢方發現,車禍發生時,熊女尚未認識王男,裁定熊女不起訴,熊女反告劉女誣告罪,索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劉女仍堅稱熊女是介入婚姻的小三,是她與王男婚姻生變的禍首,台中高分院不採信辯詞,判決劉女應賠償15萬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劉女與熊女官司前後纏訟9年之久,判決書指出,劉女與王男原是夫妻,兩人有次在車內吵架,王男開車衝撞對向汽車,導致劉女受傷,2人於2003年離婚,王男5年後(2008年)另娶熊女為妻,劉女相當氣憤,2010年控告熊女教唆殺人未遂罪,指控當年那場車禍,是熊女教唆王男製造假車禍殺害她,不過,台中地檢署調查發現,熊女是在王男、劉女離婚後,才認識王男,車禍發生時,熊女不認識王男,不可能教唆殺人,裁定熊女不起訴。

熊女反控劉女誣告罪,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分別於去年11月與今年1月,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目前三審纏訟中,熊女進一步向台中高分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劉女誣告濫訟,導致她名譽受損、精神痛苦為由,索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劉女則堅稱熊女是小三,教唆王男殺害她,導致她與王男婚姻生變,聲明駁回熊女之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劉女被控誣告案,歷經檢方起訴與一、二審判決,可確認誣告屬實,劉女辯詞不足採信,不過,索賠100萬元太高,判她應賠償熊女15萬元,全案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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