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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雅影片討封口費 美女主播跟前公婆互告結果...

秦綾謙曾受訪透露婚姻生活,說進行播報工作時婆婆會打電話給她,讓她壓力相當大。(圖翻攝自臉書)

秦綾謙曾受訪透露婚姻生活,說進行播報工作時婆婆會打電話給她,讓她壓力相當大。(圖翻攝自臉書)

2018/05/29 07: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TVBS主播秦綾謙與前夫吳炳輝離婚後,遭前公婆控告妨害名譽,今年3月台北地檢署認為秦的罪證不足,將秦不起訴。前公婆對此不滿,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但高檢再議駁回,全案確定。

綜合媒體報導,2016年11月15日,週刊報導秦綾謙傳出在淡水住處遭前夫捉姦,與壯碩小鮮肉深夜共處一室。秦綾謙當時否認,但卻遭前公婆以握有不雅影帶為由,向她索討上百萬元封口費。

秦綾謙為此控告前公婆恐嚇取財,今年1月,前公婆均已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前公婆則向北檢控告秦妨害名譽。北檢認定秦綾謙不構成妨害名譽,所以將她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秦綾謙當時受訪透露婚姻生活,說進行播報工作時婆婆會打電話給她,讓她壓力相當大,甚至還被前婆婆質疑她放傘下咒。前公婆為此向北檢控告秦妨害名譽,秦綾謙則拿出雙方在LINE上爭執的對話記錄佐證。如今高檢再議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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