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漆!停車格塗黑不確實 駕駛人連吃3張罰單都被法官撤銷
2018/05/20 20:4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法官:「實在有夠落漆!」
林姓女子去年9月將機車停放在台中火車站附近的機車停車格,被連開3張罰單,理由是監理機關與警方都說停車格已經塗黑不能再停,然而林女卻拍照喊冤說,白線明明就還很清楚,塗黑不夠確實,駕駛人完全被誤導,而法官勘驗後也認為白線相當清楚,當事人並沒有錯,判決撤銷全部罰單。
去年9月林女將機車停在台中市火車站前,原供機車使用的停車格,但白線塗銷不實,誤導機車停放,她停放3天連續被開3張紅單,事後監理所雖函復表示現場已設置禁止停車標誌,但該標誌離停車地點有3百公尺,難以發現,為此她請求判決撤銷原處分。
法官檢視舉發違規停車地點,發現機車停車地點上的機車停車格白色實線,雖部分實線斑駁,但可看到白色實線,法官認為,依該停車格廢止後明顯可看到原停車格白實線程度觀察,該塗黑並不能發生廢止人行道機車停車格的效力。
法官認為,縱然監理機關主張林女遭舉發違規停車路段,人行道上停車格已塗黑,發生廢止效力,但地面上既尚有清楚的停車格白實線,林女在該地停放機車,即無在禁止臨時停車地點停車的故意或過失。最後判決撤銷所有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