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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人受害!付50萬訂新車 業務人間蒸發

吳男指出,他簽下合約付了訂金之後,業務就人間蒸發。(記者王捷翻攝)

吳男指出,他簽下合約付了訂金之後,業務就人間蒸發。(記者王捷翻攝)

2018/05/19 00: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吳姓男子到Suzuki鈴木營業所,向李姓業務預定新車,付了50萬訂金,但5月還沒拿到車,一問才知道,李男收了訂金就人間蒸發!吳男自己調判決書,竟發現這不是第一次,4年前這家公司就有類似狀況,業務吞走18名消費者的訂金。警方指出,目前已經以詐欺案調查,消保官楊璿園說,若吳男是簽下定型化契約,那這與公司脫不了關係;業者則低調回應,已請律師協助受害者求償。

吳男向警方控訴,李姓業務約他4月13日到汽車公司先付7成車款50萬元,這樣才能趕在4月底交車,但到了5月初,李男卻找藉口拖延不交車,他一氣之下向李男退訂,李男承諾5月15日會退款,但直到16日都沒有消息,他又打電話向汽車營業所求助,沒想到業者回稱李男已與公司失聯。有警員還跟吳男透露,受害者不只他一人,讓他決定PO網找人。

不過,營業所說,李男私下向顧客收款,嚴重違反規定,公司已請律師,協助受害者求償,至於還有多少受害人?業者指出,目前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正在調查中,不方便對外多說什麼。

警方指出,吳男提供的證據是他簽下的定型化契約,呼籲有類似狀況的消費者出面指認,目前警方已經受理報案,將往詐欺案方向偵辦。

消保官楊璿園說,如果吳男是簽署定型化契約購車,那麼業務的行為公司也應該要負責,建議消費者在購入高價財物時,要確認賣家或委託人的身分,並約好在公司簽約,「先小人後君子」自保權益,如果有需要,也可請吳男與汽車公司來做消費糾紛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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