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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護理師「我開槍比較快」 莽男一句話代價9萬元

劉姓男子因腳傷到醫院急診室求診,因不耐久候,且不滿院方要通知他母親前來,他竟出言怒罵胡姓護理師:「開什麼刀,我開槍比較快」,而被依違反醫療法送辦。圖為法槌。(資料照)

劉姓男子因腳傷到醫院急診室求診,因不耐久候,且不滿院方要通知他母親前來,他竟出言怒罵胡姓護理師:「開什麼刀,我開槍比較快」,而被依違反醫療法送辦。圖為法槌。(資料照)

2018/04/29 16:2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劉姓男子因腳傷到醫院急診室求診,因不耐久候,且不滿院方要通知他母親前來,他竟出言怒罵胡姓護理師:「開什麼刀,我開槍比較快」,而被依違反醫療法送辦;台北地院認為,劉男出言恐嚇醫護人員的舉動,不僅損害醫病關係,也妨害醫療業務的執行,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去年7月間,劉男因腳傷前往北市某醫院的急診室求診,他疑因傷勢疼痛,不耐久候,且不滿他曾要求醫院不要通知他母親,但醫院卻未如他的願,他竟因此對護理師爆粗口,甚至恐嚇說:「開什麼刀,我開槍比較快」。

護理師不滿遭劉男嗆聲恐嚇,怒控他妨害名譽及違反醫療法;直到檢方偵查期間,護理師才針對妨害名譽的部分撤告,但劉男違反醫療法的部分,仍被檢方認定罪證明確而遭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此舉不僅妨害醫療業務的執行,甚至已嚴重損害醫病關係,考量他犯後已認罪,並獲得護理師的原諒,因此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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