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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容易分手難!人妻偷吃攝淫師 分手不成慘被性侵偷拍

台東縣一名人妻3年前「偷吃」廖姓未婚男攝影師,擔心婚外情曝光只維持2個多月就提分手,廖男竟向她勒索7萬元分手費和「分手炮」,廖男還偷拍影片並公開PO在臉書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將廖男依妨害性自主、散布猥褻物、竊錄隱私、恐嚇取財罪等罪,判刑5年2月,以及7月可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定讞。(資料照)

台東縣一名人妻3年前「偷吃」廖姓未婚男攝影師,擔心婚外情曝光只維持2個多月就提分手,廖男竟向她勒索7萬元分手費和「分手炮」,廖男還偷拍影片並公開PO在臉書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將廖男依妨害性自主、散布猥褻物、竊錄隱私、恐嚇取財罪等罪,判刑5年2月,以及7月可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定讞。(資料照)

2018/04/24 14:4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東縣一名人妻,3年前「偷吃」廖姓未婚男攝影師,但她惶惶不安擔心婚外情曝光,只維持2個多月就提分手,廖男竟向她勒索7萬元分手費和「分手炮」,廖男再偷拍最後一炮,將影片截圖PO公開在臉書上,被人妻的親友認出她來;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將廖男依妨害性自主、散布猥褻物、竊錄隱私、恐嚇取財罪等罪,判刑5年2月,以及7月可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廖男2015年因工作結識人妻相識,同年5月開始交往,7月人妻提出分手,廖男以LINE恐嚇人妻花錢消災:「分手費、封口費現在拿出來,我立刻滾…3個月值多少呢?一個月1萬吧,尾款2萬…金額沒全到,東西不會完全消失」;人妻決定分期付款,每月付1萬,9月付完第3期2萬元,一再交代廖男務必刪除檔案並閉嘴。

廖男收了錢仍不罷手,繼續恫嚇她:「婚外情紀錄檔案還在,我們的關係不可能斷」,威脅要公開2人的事,人妻很怕,9月下旬再拿3萬元給廖男,雙方簽訂切結書,保證不再騷擾或散布謠言。

人妻的惡夢還沒結束,只隔3天,廖男又要求見面,人妻拒絕,他就恐嚇「若不出來見面做最後一次,將永遠保留婚外情的紀錄」,人妻只好再次赴約,至摩鐵開房間,違反意願被性侵,廖男還用手機偷拍全程,9月底將性愛影片擷圖上傳至臉書,並設定為公開,人妻的親友認出是她轉告她。

隱忍數月的人妻,終於不堪屢次被威脅,報警求助,與廖男約在超商付錢,廖男前往取款時,被埋伏員警逮捕。

歷審認為,廖男以索討分手費、封口費為由,恐嚇人妻交付金錢,為逞私慾恫嚇人妻性侵,未和解,犯後不認罪,辯說「我不想分手,就想到用錢來為難她,讓她打消分手念頭,不分手就會還她」,法院認為辯詞不足採信,依辯詞依恐嚇取財、強制性交、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散布猥褻物品、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合併判刑5年9月,其中7月部分可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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