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帶少女到望幽谷打野砲 蓋棉被視訊露了餡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藍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藍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4/15 11:1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30歲藍姓貨運司機去年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中的阿敏(化名),兩人互有好感,進一步交往,更跑到望幽谷內的公園打野砲。隔了一個月後,小敏躲在棉被裡與藍男視訊,被母親發現,追問之下才知女兒與男友已經發生性關係,便對藍男提告。藍男到案後承認犯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他起訴。

小敏母親去年12月底晚間跑到女兒房內查看時,發現她才8點多就躺在床上,整個人躲在棉被裡面,旁邊還有她褪下的衣物,棉被裡不時傳來她與一名男性的嘻笑聲,懷疑她在裡面裸體視訊,立刻將棉被拉開,看見女兒與一名男子正在視訊;雖然女兒穿著衣服,但蓋著棉被聊天總是不對勁,追問之下,才知道與女兒視訊的男子,是她網路上認識的男朋友,而且兩人已經發生過性關係,怒對藍男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就讀國三的小敏平常就有上網交友的習慣,透過網路結識30歲的藍男,兩人進展迅速,並在戶外發生性關係。

藍男到案後向警方承認1個多月前,曾與小敏兩人跑到基隆名勝望幽谷內的公園嘿咻,但是在小敏的同意下進行的合意性交,交往至今,也就只有那一次。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藍男與未滿16歲的小敏發生性關係,已經觸犯與未成年性交罪,依法將他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