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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女包廂內被「老闆友人」性侵 酒店幹部要她繼續上班

簡姓男子借酒醉對陪酒小姐霸王硬上弓,受害人期間曾逃出包廂向酒店幹部求救,未料酒店內之服務生、樓管之安全人員見狀均無人理會,該女遭性侵得逞。(情境照)

簡姓男子借酒醉對陪酒小姐霸王硬上弓,受害人期間曾逃出包廂向酒店幹部求救,未料酒店內之服務生、樓管之安全人員見狀均無人理會,該女遭性侵得逞。(情境照)

2018/04/11 19: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宗性侵案件,為一名簡姓男子於前年至酒店消費時,借酒醉對陪酒小姐霸王硬上弓,受害人期間曾逃出包廂向酒店幹部求救,未料酒店內的服務生、樓管安全人員見狀均無人理會,女子最後被性侵得逞。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簡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據《蘋果》報導,簡男2016年12月21日至桃園市一間酒店消費,挑選一位女子一同進入包廂,隨後簡男假藉酒意,且仗著是酒店老闆的友人,對女子上下其手、強脫衣褲。

女子不斷哭喊求救,該酒店內的服務生、樓管等安全人員卻知情不理。被害女子只好順從為簡男口交,但簡男疑似飲酒過量無法射精,惱羞成怒之下命女子趴跪在地,從其背後強行插入,還不斷以三字經辱罵被害女子,且稱「要多少錢,我給妳,要帶妳出場!」

女子假意順從後趁隙離開包廂,向酒店幹部求救,未料幹部們以當天陪酒小姐人手不足為由,僅稍微安撫女子情緒,要求她繼續上班至翌日凌晨2點,被害女子只能等到工作結束後才報警。

簡男在桃園地院審理時稱自己因喝醉,記不得發生了什麼事,而被害人也向法官表示簡男事後很有誠意向她道歉,雙方已達成和解。法官審酌上情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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