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性侵通緝犯逃柬國近12年 享齊人之福育5子女
2018/04/11 15:36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34歲男子劉孝賢,15年前犯下性侵、強盜4名少女案件後,在法院審理期間趁機搭機潛逃柬埔寨,偽裝為柬國國民,一躲長達近12年,不僅同時跟2名柬國女子同居,還生下5名子女,大享齊人之福,刑事局國際科日前將他押解回台歸案。
警方調查,92年2月間,劉嫌冒充幫派分子先後搭訕2少女,趁機威脅性侵,案發後3個月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卻以非現行犯飭回,結果不到1個月,劉嫌夥同1名林姓少年在中壢火車站候車室內見2名少女,竟持手指虎器械,挾持至公園,被性虐待3小時,並搶走2少女手機,隔日被逮送辦。該案當年還遭被害家屬痛斥司法輕縱。
95年6月間,劉嫌被台灣高等法院判處19年11個月有期徒刑後,同年9月25日劉嫌便在上訴期間搭機潛逃澳門,並輾轉前往柬埔寨。
警方說,劉嫌於柬埔寨期間,為躲避追緝,學習柬埔寨語,偽裝成柬埔寨國民躲藏在柬國金邊市,平時以打零工維生,並同時跟2名柬國女子同居,生下5名子女。
本月,柬國警方在清查非法居留人士時,發現劉嫌沒有合法的旅行證件將他逮捕,隨即通報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該處清查發現劉嫌為我國通緝犯,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獲報日前柬國金邊市押解劉嫌回台歸案,而面對警方詢問,劉嫌喊冤表示,當年是你情我願,並非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