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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保全不滿民眾停「大官車位」 吐兩口水代價5500元

桃園國稅局分局警衛室外停車位,昨天有民眾因停車問題與保全起糾紛。( 記者許倬勛攝)

桃園國稅局分局警衛室外停車位,昨天有民眾因停車問題與保全起糾紛。( 記者許倬勛攝)

2018/04/10 16:45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姚姓男子昨天(10日)到國稅局辦事,見警衛室旁有空車位將車停入,遭保全警告是「大官」專屬,民眾不得使用,姚男不予理會,保全趁他離去時,竟朝轎車引擎蓋、後車廂蓋吐口水,姚男返回後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氣得向保全公司投訴,雙方最終以5500元和解。

姚男在《爆料公社》發文還原事發經過說,他遭保全警告後,解釋自己只要花5分鐘辦理業務就出來,經保全同意後就進國稅局辦事,但一出門口,就見保全在車輛前方徘徊,他察覺有異,返回車前查看,發現引擎蓋上有唾液流下的痕跡,氣得找保全理論。

姚男說,保全起初不願承認朝車吐口水,他稱車內裝有行車紀錄器,熄火後仍會持續錄影,保全才臉色大變,坦承朝車輛引擎蓋、後車廂吐口水,致歉並說願支付賠償費用。

保全說,因車主未按規定停車,一次占用兩格,而且態度不佳,一氣之下才會趁他離開時吐了兩口口水,至於「大官車位」一事,他否認車主指控,並解釋公務員限用車位是在大門內,而非警衛室旁。

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指出,雙方因停車發生糾紛,保全承認吐口水事實,經洗車廠估價後,姚姓車主與保全同意以5500元的洗車美容費用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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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桃園國稅分局。( 記者許倬勛攝)

財政部桃園國稅分局。( 記者許倬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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